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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携手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 共同守护长江干流生态环境安全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联合防控机制,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7月15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举行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开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表示,泸州作为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防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希望以本次签订《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为契机,通过双方的密切交流和共同努力,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长江干流(泸州段)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开林表示,此次《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必然要求,更是巩固兄弟情谊,共创“一江碧水”区域环境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立足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联勤联动,全面提升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应对能力,实现互联共赢的目标。
签约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晓琼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军共同签署了《长江干流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通过签署协议的签订,为两部门开展联防联动工作,提升联动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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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半年工作会暨业务能力建设动员会